我国取消了外籍机动车号牌 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的适用范围 2007-11-9
日前,由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》行业标准(GA36-2007)11月1日起已在全国实施。

  新修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》行业标准(GA36-2007)对机动车号牌分类、登记编号编码规则、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作出了新规定,为规范机动车号牌制作、检验和管理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。

  有关机动车号牌的启用和换发,新标准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,细分了临时行驶车辆号牌的类别、式样和有效期。与此同时,还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的适用范围,今后,凡注册登记(即上牌)签注为“中型普通客车”的车辆,一律挂“大型汽车”牌照(即“黄牌”)。对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载客汽车,车管所只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,按新标准换发大型客车牌照即“黄牌”。

  另外,还取消了“外籍车号牌”(俗称“黑牌”)种类。对原核发外籍号牌(黑牌)的车辆,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同时均执行新标准,换发小型车(蓝牌)或大型车(黄牌)牌照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》行业标准的颁布执行,是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,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法定标志的全国一致性和严肃性。